教学秘书工作职责

时间:2020-04-22   浏览:2868


1、认真学习教学及其它管理的业务知识,掌握教务管理、学籍管理、成绩管理等方面的规章、条例及文件,协助起草本单位有关的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管理方面的文件。

2、协助教学副院长(副主任)做好本单位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(包括发放授课计划、教材、报课程表、排课、填报教材征订表,组织学生领发教材等),负责教学上各个环节的统筹安排工作。

3、负责本单位开学教学准备工作,填报每学期教学计划(包括实验、实习),落实学期教学任务和课程安排,负责监督与落实授课计划的实施、修改、调整、检查。处理日常有关调课及授课计划调整等事宜。

4、负责考试安排。负责做好组织期中期末考务方面的具体工作,包括试卷的汇总、保管、发放,安排考试日程,组织监考教师、办理学生缓考、免考事宜。期末考试结束,组织收集本单位学科考试的成绩分析、试卷分析,汇总学生各课程考核成绩并整理归档。

5、负责考试成绩和学籍档案的建立与管理,清理和填报学生的学习成绩、毕业成绩,办理和发放毕业证、学位证书。

6、负责组织大学英语统考、计算机统考报名工作及证书的发放等工作。

7、负责组织各种教学检查,协调与各院部之间有关教学工作;负责本单位教学质量、教学纪律的监控,负责收集与反馈师生意见,及时了解教学动态,参与教学质量管理,维护正常教学秩序,对出现的问题和教学事故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,收集各类教学检查计划和总结并归档。

8、负责与教学有关的文件的收发和上报。

9、做好教学评估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统计、分析和归档工作。

10、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