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院师生:
为规范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,严格落实财政部、教育部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教财函〔2019〕105 号)、《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皖财教〔2023〕508 号)、《黄山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校学〔2025〕8 号)文件精神,结合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实际,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修订完成《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(2025 年修订)》,进一步明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、破格评选要求、评审流程、名额推荐规则以及参评限制情形等内容,保障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开展。
现将《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(2025 年修订)》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公示时间:2025年9月15日——2025年9月19日。
学院电话:2546779
电子邮箱:1621208217@qq.com
公示期间,广大师生如对文件内容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、电话或电子邮件向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反映。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,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,以便核实反馈。
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(2025年修订).pdf
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
2025年9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