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王水才同学擅自离校的告示
07(专)园林技术(2)班王水才同学:
你不经请假于5月21日擅自离校至今未归,此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学籍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。在我们多次与你及其家人、亲属联系未果的情况下,只得以告示方式通知你,望你见到本告示后,立即回校上课。如若不然,将按自动退学论处。
特此告示
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
2009.6.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