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2—2023学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工作方案

时间:2023-09-07   浏览:434


 根据《黄山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(修订)》(校学〔2019〕13号)文件要求,结合本学年学生工作安排,为保证下半年各项评优工作顺利开展,现就有关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依据党的教育方针,贯彻素质教育思想,以全面衡量学生素质发展和反映学生个体差异为出发点,坚持立德树人,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从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。

工作流程      

    本次素质综合测评工作采用线下方式进行测评,基本流程为:学院成立测评工作领导小组→设定学院评分细则→成立班级测评小组→班级同学提交加分材料→班级互评、辅导员评分→计算总得分→班级公示→学院审核上报 

三、工作安排    

    1、2023年9月6日,召开学院2022-2023学年素质综合测评工作专门会议,研究领会有关文件精神,并成立测评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组织实施。具体人员组成如下:

组  长:吕顺清  佘新松

副组长:万志兵  潘  健

成  员:王秋阳、王宇、刘璇、杨蒙、郑俊、王一帆、方芳 

2、2023年9月6日,召开辅导员专题会议布置相关工作,结合本学院实际设定相应的评分细则,统一标准,确保年度测评结果更加公平、公正。

3、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1日,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拟定“关于2023年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评选细则”,报学生处备案,并公示五天。

4、2023年9月11日,各班级成立班级测评小组,小组成员名单在班级公示三天。

5、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5日,学生提交加分材料,各班级按照“关于2023年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评选细则”要求进行测评工作,测评结果在班级公示5天,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。

6、2023年9月25日,学院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报至学生处

四、其他要求

    1、我院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,以促进学生素质提升和全面发展,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,既要看到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,更要发现潜在的发展可能性,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,认真做好2022—2023学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各个环节。

    2、学生将获奖证书等原始材料整理好提交给班级评议小组,评议小组在核实学生评测材料时,务必核查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,有疑问的材料及时提交评议小组讨论并报告辅导员,准确无误方可审核通过;原始材料暂存评议小组,以备后续查询及抽查;无原件的材料原则上不加分,特殊情况必须经辅导员把关并汇总备查后方可加分。

3、辅导员必须全程参与测评工作,指导学生评测小组公平公正进行材料审核,不得将辅导员个人账号授予他人使用,若因账号借用或因失职失责而导致综合测评出现严重后果,将依规进行追责。

4、为了保证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公平公正,若各班级在评测中存在问题,学生可向辅导员、学院分管领导反馈。



2023年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评选细则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