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4-12-26 浏览:14
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全体师生:
《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零星服务类项目管理办法》《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实验室管理办法》《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实验室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《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办法》《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易耗品零星采购管理办法》等五项制度已经学院研究通过,现印发实施。详见附件。
特此通知
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
2024年12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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